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要帮助者
※不懂日文者可联系外国人生活咨询窗口。
1 关于特别定额补助金的通知(申请接受已结束。)
2 针对因遭受配偶家暴(DV)正接受保护者领取特別定额给付金时的相关事宜。(申请接受已结束。)
3 缴纳市民税困难者
4 支付水费・下水道使用费困难者
5 缴纳国民健康保险费困难者
6 缴纳介护保险费困难者
7 关于母子福祉资金等偿还金支付期限的延缓等
8 关于向新冠肺炎感染者支付伤病津贴的事宜
9 住所确保给付金(房租辅助)
10 生活保护咨询
11 函馆市商业经营者特别支援金的相关事宜(申请接受已结束。)
12 安全网保证与危机关联保证的相关认定
13 函馆市中小企业融资制度
关于特别定额补助金的通知(簡体字)(申请接受已结束。)
针对因遭受配偶家暴(DV)正接受保护者领取特別定额给付金时的相关事宜。(申请接受已结束。)
因家暴正在避难,并因种种原因无法于令和2年4月27日(申请日期)之前将住民票移至现住址者,只要办理申请手续,即使不是户主,也可在现住址所在地的市町村,领取包括自己及同来现住址家属的特别定额给付金。
※关于此项申请,请务必事先电话咨询。
申请书中需有能确认“因遭受配偶家暴而避难”的文件,可在下列文件中任选其一。
・女性咨询所,配偶家暴咨询支援中心等开具的证明书
・保护命令决定书的复印本或正本
另外,在函馆市领取儿童津贴者,可以省略提交上述文件。
开具证明书、确认书之际,需出示可确认本人信息及居住地的材料。例驾照・个人编号卡或国民健康保险证等。
※申请特別定额给付金时,除本申请之外,请接收到邮寄的特別定额给付金申请书后另外办理申请手续。
详情请咨询 子儿童未来部育儿支援课母子儿童担当 电话:0138-21-3010
缴纳市民税困难者
延缓纳税(特例制度)
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经营及工资收入显著减少者,如符合以下➀➁中任意一项,可以在一年的期限内延缓缴纳。
无需提供担保,也不需要支付延滞金。请尽早向税务室纳税担当咨询。
➀ 从令和2年2月开始的任意期間(1个月以上),工作等相关的收入比前年同期相比约减少20%以上。
➁ 暂时缴纳或缴纳困难。
申请手续
・需要在令和2年6月30日或者缴纳期限(缴纳期限如有延长按照延长后的期限)的任意一个相对较晚的日期之前申请。
・除申请书外,需提交明确收入及存款状况的资料。
如资料提交困难时,可以进行口头询问。
详情请咨询 财务部税务室纳税担当 电话:0138-21-3234
支付水费・下水道使用费困难者
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收入减少,暂时支付水费、下水道使用费困难者,可进行延后支付咨询。
详情请咨询 函馆市水道顾客中心 电话:0138-27-8734
缴纳国民健康保险费困难者
保险费是作为加入国保的所有人的医疗费不可或缺的重要财政来源,请在期限内缴纳。
拖欠保険费将被交付有効期较短的短期保险证或资格证明书。
持资格证明书去医疗机关就诊时,需要暂缴全额医疗费。
由于特别原因缴纳困难时,请不要拖欠及早进行咨询。
详情请咨询 市民部国保年金课收纳担当 电话:0138-21-3154
缴纳介护保险费困难者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缴纳介护保险费困难者请向缴纳介护保险课咨询。
详情请咨询 保健福祉部介护保险课 电话:0138-21-3037
关于母子福祉资金等偿还金支付期限的延缓等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正在偿还或将要偿还母子福祉资金者,因下列理由明显偿还困难时,可申请延缓偿还,请向下示担当咨询后办理相关手续。
延缓支付期限的认可理由
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
・因就职企业等停业导致工资收入减少
・因小孩所在保育所及学校等临时停课而导致无法正常工作
・被取消工作内定,或被解雇预计无收入
手续等
◇希望延缓支付者,请持印章及可确认收入状况的文件(工资明细等可明确收入减少的文件)至下示窗口。
关于其他咨询
◇现在正在偿还者,可申请减低偿还金额。
但已经到达最高偿还次数限制者,可能不予受理。
◇拖欠偿还金者,可以随时进行咨询。
◇如有不明之处,请事先电话咨询。
详情请咨询 儿童未来部育儿支援课 电话:0138-21-3056
关于向新冠肺炎感染者支付伤病津贴的事宜
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被雇佣者(领取工资者),受新冠肺炎感染扩大影响,因感染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而无法工作,以致领不到全额或部分工资时,可以领取伤病津贴。
支付对象
符合以下全部事项者
・因感染新冠肺炎或有发烧等疑似感染症状,为养病而不能工作。
・休息天数在4天以上,其中包括连续休息3天。
・休息期间领不到全额或部分工资。
支付天数
从为养病休息的当天算起,连续3天之后的第四天及之后的天数“原本预定工作却休息的天数”。
支付金额
(最近连续3个月的工资合计总额÷工作天数)×2/3×支付天数
※支付金额有上限额度。
适用期限
令和2年1月1日至令和2年9月30日 ※连续住院最长适用期限为1年6个月
申请方法
申请书中需记载除户主・被保险者之外,还需要企业经营者的证明和医师的意见书(到医疗机关就诊者)。申请书以邮寄的方式送达,请事先电话联系市民部国保年金课。为防止感染扩大,原则上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申请。
详情请咨询 市民部国保年金课给付担当 电话:0138-21-3145
住所确保给付金(房租辅助)
对于离职、自营业倒闭(以下称“离职”等)或不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减少等(以下称“不得以休业等”)致使经济拮据,丧失住所者(以下称“住所丧失者”)或可能丧失住所者(以下称“可能丧失住所者”),支付相当于房租金额的住所确保给付金的制度。基于新冠肺炎感染扩大等状况,对象范围也相应做出了扩大。
详情请咨询 保健福祉部自立咨询支援担当 电话:0138-21-3089
生活保护咨询
即便使用这些补助以及制度,还是生活拮据者可咨询申请生活保护。
详情请咨询 函馆市福祉事务所
生活支援第1课 电话:0138-21-3285(本庁管辖区内者)
汤川福祉课 电话:0138-57-6170(汤川支所・钱龟沢支所・东部4支所管辖区内者)
龟田福祉课 电话:0138-45-5483(龟田支所管辖区内者)
函馆市商业经营者特别支援金的相关事宜(申请接受已结束。)
*关于向北海道的支援申请,请参阅北海道のホームページ
安全网保证与危机关联保证的相关认定
北海道信用保证协会针对因合作企业申请破产需重整手续,经营活动受限、自然灾害、合作金融机构倒闭等因素,经营处于不安定状态的中小企业,实现顺利融资进行保证。
使用本项保证制度时,须符合中小企业者信用保险法第2条第5项各号中任意条款,又或同条第6项,事业所在地属函馆市内者,需接受函馆市长的认可。
以因新冠肺炎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者为对象,可适用下示安全网保证4号・5号及危机关联保证。认证条件业已部分有所缓和。
安全网保证4号(新冠肺炎感染症关联)
以新受冠肺炎影响的中小企业者・小规模经营者为对象,北海道信用保证协会区别于一般保证,另设限额可适用保证100%融资金额的安全网保证4号。
※ 指定期限:令和2年2月18日至令和4年6月1日
安全网保证5号
以属经营状况恶化行业的中小企业者・小规模经营者为对象,北海道信用保证协会区别于一般保证,另设限额可适用保证80%融资金额的安全网保证5号。
※ 指定期限:令和4年1月1日至令和4年3月31日
◆详情请参阅北海道信用保証協会(日语)或中小企業庁(日语)的官方网页。
详情请咨询 经济部经济企画课(金融担当) 电话:0138-21-3312
函馆市中小企业融资制度
直接或间接新受冠肺炎流行影响的中小企业者,可使用“紧急对策资金”。
(办理期限:令和2年2月5日至令和4年3月31日)
融资対象:由于受地震、大风洪涝、经济危机等灾害影响,需要资金实现安定经营者
资金用途:(运营)融资限额:1,000万日元
融资期限(延期还款期限):10年以内(2年以内)
融资利率(固定利率):1.00%以内
保证协会信用保证:据需附保
资金用途:(设备)融资限额:3,000万日元
融资期限(延期还款期限):15年以内(3年以内)
融资利率(固定利率):10年以内1.00%以内
超过10年1.40%以内
详情请咨询 经济部经济企画课(金融担当) 电话:0138-21-33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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